简阳市环保局简阳市公安局简阳市工商局简阳市文化局: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1〕90号)精神,为在中、高考期间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参考环境,简阳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等四部门决定联合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噪”期限:2007年5月23日18?00时起至6月16日18?00时止。
二、严格控制各类环境噪声
(一)严格限制在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产生干扰学生学习、影响学生休息的建筑施工噪声和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噪声。
(二)禁止餐饮业和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夜间?22?00时—次日06?00时 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的喇叭噪声。
(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干扰学生考试的噪声。
三、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四、希望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市环保局?12369
市公安局?110
市工商局?12315
市文化局?12318
简阳市环保局?12369
简阳市环保局 简阳市公安局
简阳市工商局 简阳市文化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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